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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須知

退換貨須知

 

 

為確保商品品質,出貨人員於出貨前都會檢查商品。

 
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
 

主觀認定感受之落差亦不接受退貨及更換貨品(如:吃起來口感、口味、內容物擺放位置等主觀認定不符想像等)

 

商品收到超過7日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出貨後,除非商品本身有重大瑕疵,否則不受理無條件退貨。

商品若有重大瑕疵、品項、數量與訂購不符需退換時,請請維持商品及包裝的完整並保留出貨相關文件、瑕疵照片或影片,否則不予受理。

申請退換貨服務,並完成退回商品,商城確認無損壞或包裝破損後,會將款項與紅利點數退回至您的帳戶

退換貨請來電04-22361505#21 、04-22361505#18,客服將為您服務

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AM10:00~PM12:00、PM13:30~PM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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